见《嘉祐补注神农本草》。即蚕蜕,详该条。
指伤寒禁下之证。①太阳表证禁下。②少阳病禁下。③邪气尚浅,肠未燥实者不可下。④阳明经证禁下。⑤三阳合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⑦寒厥和虚家禁下。⑧血虚致厥不可下。⑨少阴病阳已虚,
见《药物图考》。为荔枝草之别名。详该条。
【生卒】:1876~1946【介绍】:民国时期医家。字克平。浙江永康人。著有《痘麻证治》、《针灸备要》等书。
【介绍】:见王肯堂条。
证名。见《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六。因跌扑、负重或其他外伤后血离经脉,流溢停于肢体组织内所致。症状可因瘀血部位,量之多少及时间久暂不同而异。如滞于肌肤则肿痛青紫;郁于营卫则血瘀而生热;积于胸胁则为胀闷;结
【介绍】:宋代儿科医生。字思贤。祖籍开封,后迁居杭州。世代为小儿医,观善医术更精。
见删补颐生微论条。
即医界。
病名。出《外科正宗》卷四。又名锐疽、尾闾发。此证生于尻尾骨(即尾骨)尖处,由三阴亏损,督脉经浊气湿痰流结而成。初起形似鱼肫(chún音纯,即鱼胞),色赤坚痛,溃破后口若鹳咀,朝寒暮热,夜重日轻。溃出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