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为地方设置的卫生官员,又称医药博士。掌疗民疾,时设时废,官阶从八品上以下,以州之大小分数级。大、中、下都督府,上、中、下州等,分别设有博士、助教或学生等几人或二、三十人。掌管各辖区之医疗、巡疗和推
见《证治准绳·女科》。指孕妇误服毒药,损伤胎元。症见腰痛腹坠,胎动不安。宜解毒安胎。用甘草、黑豆、淡竹叶浓煎频服。并根据所服毒药,进行抢救。安胎参见胎动不安条。
见《本草纲目》。为蜡梅花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因暑热伤肺所致。《不居集》卷十七:“暑痰、暑热伤肺,多有痰涎,神志不清。宜清时令之火,则金清而木有制;开郁结之痰,则神安而气自宁。”参见痰证条。
反治法之一。有两种含义:一是处方中药物组成的反佐法,即寒药中佐以热药,热药中佐以寒药,作为药引。《伤寒论》中的白通加猪胆汁汤,引用猪胆汁即为此意;一是汤药内服的反佐法,即热药冷服,寒药温服,以避免格拒
病名。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夫天哮者,盖因时行传染,极难奏效。其证起嗽连连,呕吐涎沫,涕泪交作,眼胞浮肿,吐乳鼻血,呕血眼红。”类百日咳,详该条。
整复之意,即整治人体骨折、损伤的病症。出《正体类要》上卷。明、清时代正骨科也有称为正体科的。
俗病名。为肉芽组织过度增生的一种皮肤病。见《中医外科学讲义》(上海中医学院编)。又名锯痕症、肉蜈蚣、多继发于外伤、烧伤或手术后的瘢痕上,亦可因疮疖后而继发者。好发于胸、背及四肢等处。皮损高突不平,逐渐
书名。2卷。清·蕴真子集。刊于1847年。本书以介绍验方治疗为主。卷上杂论养生、病机、用药、炮制等,并附铜人图;卷下分列风寒、瘟疫、疟疾等多种病症的简易单方。
指治疗上再次犯差错。《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