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十八方。木香、丁香、藿香、檀香、砂仁、蔻仁、人参、白术、茯苓、炙甘草、山药、橘红、青皮、荜澄茄。为末,每服二钱,木瓜煎汤送下。治挟郁不能食。
书名。4卷。严鸿志辑于1920年。严氏鉴于六淫所致感证散见于各家著作,遂纂辑其精要编成本书。卷1名医通论,主要选录明、清伤寒、温病家有关辨证、治法等多方面的论述;卷2以伤寒为主,卷3以温病为主,详述各
病名。指七情伤动脏腑之气所致的咳嗽。《不居集》卷十五:“七情伤感嗽。七情伤感,无非伤动脏腑正气,致邪上逆,结成痰涎,肺道不理,宜顺气为先。四七汤加杏仁、五味子、桑白皮、人参、阿胶、麦冬、枇杷叶。”参见
外治法之一。见《外科证治全书》卷五。主治痈肿。用蓖麻子仁捣烂如泥铺绢上,照患处大小取绢贴盖患处,用布扎好,痛止即取下。妊妇忌用。
古人认为,一年四季分属于五脏,每一脏在某一季中主时的日数为七十二日。如脾旺于四季,主每季最后之十八天,共七十二天。《素问·刺要论》:“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证名。指心窝部有迫急不舒感。《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见濒湖脉学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铁树花之别名,详该条。
①《证治准绳·幼科》集四方。升麻、葛根、芍药、人参、白术、茯苓、紫草(或红花)、甘草。为粗末,每服三至五钱,加生姜,水煎服。治小儿痘疮已出不均,或吐泻热渴。②《张氏医通》卷十五方。人参芦、白术芦、茯苓
病名。出《素问·刺热篇》。①泛指一切外感热性病,意同广义的伤寒。《素问·热论》:“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参见伤寒、温病条。②指伤寒病五种疾患之一。《难经·五十八难》:“伤寒有五,……有热病,有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