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读作指(zhǐ)。五音之一,属火。心音徵,其音抑扬詠越,雄以明。《素问·五常政大论》:“其音徵。”《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火形之人,比于上徵,似于赤帝。”②音义同惩(chěng)。惩戒。《素问》有
指针刺得气后,将针留置于穴位内至预定时间再予出针。《素问·针解篇》:“刺其实须其虚者,留针。”意即治疗实邪疾患,可用留针的方法。留针期间可施行各种手法操作,并可加用温针、电针等。留针时间长短应视具体情
出《颅囟经》。即疳。详疳条。
病名。为牙龈病之不能张口者。多由阳明火毒炽盛所致。《重楼玉钥》卷上:“此症生在上下牙床两根头勾合之处。起一红核肿痛,牙关紧闭,不能开口。”治宜以刀针刺破红肿处,外吹冰硼散。内服清胃散、黄连解毒汤、五味
见朱振声《妇女病》。即手先下的横产。参见横产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杜仲之别名,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龙舌草之别名,详该条。
经穴名。代号BL33。出《针灸甲乙经》。属足太阳膀胱经。位于第三骶后孔中,约当中膂俞与骶正中线之中点。布有第三骶神经后支和骶外侧动、静脉后支。主治月经不调,赤白带下.滞产,便秘,腰骶疼痛,坐骨神经痛,
见《浙南本草新编》。为鹧鸪菜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六。因损打闪错所致。伤处疼痛、肿胀,活动受限。治宜顺势摇动关节,使其复位,用绷带缠缚固定。药物治疗参见损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