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南宁市药物志》。为假蒟之别名,详该条。
十剂之一。用通利药物组成,具有通行气血作用的方剂。《沈氏尊生书·要药分剂》:“徐之才曰: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是也。”“刘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为痰澼之类,以木通、防己之属攻其内,则留
病名。即蟠蛇疬。见该条。
出《开宝重定本草》。即玳瑁,详该条。
伤食之一。《古今医鉴》卷四:“食者有形之物,伤之则宜损其谷,其次莫如消导,重者宜吐宜下,枳术丸、保和丸、备急丹之类,量轻重择用。”《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
病名。出《疡医大全》卷十二。即腮痈。详该条。
解剖名。指齿根,实为牙颈。《难经》五十八难:“汗注不休,齿本槁痛。”
见《河北药材》。为芫花之别名,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荆芥之别名,详该条。
经穴别名。出《千金要方》。即太渊,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