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医述条。
精和血都靠饮食营养所化生,故称。参见精血条。
病名。见清·阎纯玺《胎产心法》。亦称过期妊娠。指妊娠足月而逾期半月不产,或月经周期规律,而按末次月经计算,超过42周而未产者。多因气虚或血虚气滞所致。若平素体虚气弱、妊娠足月,无力送胎下行而逾期不产,
气机逆乱失常。主要指气机上逆,亦包括气机横逆。前者常因郁怒伤肝、或火热上冲,以致气升不降而逆于上,亦可由于痰壅、食积、形寒饮冷、上实下虚等原因,致气不顺降而上逆,头目眩晕、为其常见证候,甚则可见颠仆昏
出《理虚元鉴》。指治疗虚劳病证,禁用燥烈、伐气、苦寒的药物。
【介绍】:见莫枚士条。
即妊娠。详该条。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丁香蓼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锁阳之别名,详该条。
见阴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