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配膳
即辨证施食。见该条。
即辨证施食。见该条。
古刺法。九刺之一。《灵枢·官针》:“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指针刺直达肌肉的间隙处的刺法,用以治疗肌肉酸痛等病。
病名。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有混睛障尽去,独存一翳,洁白映人,本科(眼科)曰孤星伴月。”属宿翳,详该条。
骨名。即尾骨。详尾骶骨条。
证名。见《证治准绳·喘》。指肾虚不能纳气的气喘。多由喘证久延,或大病后元气受伤,真阳虚惫,肾气不能归元,孤阳浮越所致。《医贯·喘》:“真元耗损喘,出于肾气之上奔。其人平日若无病,但觉气喘,非气喘也,乃
见《本草纲目》。即壁钱,详该条。
《普济方》卷三百二十二方。杏仁(汤浸,去皮尖,炒)、人参、当归、赤芍药、炙甘草、柴胡、桔梗各一两,地骨皮、黄连、胡黄连各一分,肉桂(去粗皮)、木香各半两,麝香半分,鳖甲(醋炙黄)二两。为细末,有青蒿一
病证名。指患疟后,面黄、肤黄而目不黄的病证。《证治要诀》卷十:“病疟后多黄,盖疟谓之脾寒,脾受病,故色见于面,宜理脾为先。异功散加黄芪、扁豆各半钱。诸痛后黄者亦宜。”本证可见于疟疾后贫血。参见疟黄条。
即皴揭。详该条。
【介绍】:见吴中秀条。
命门所藏的元阴、元阳为人体阴精、阳气的根源,故称命门为“元气之根”。《景岳全书·传忠录》:“命门为元气之根,为水火之宅,五脏之阴气非此不能滋,五脏之阳气非此不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