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幼幼集成》:“小儿热证有七:面腮红,大便秘,小便黄,渴不止,上气急,足心热,眼红赤。此皆实热证,忌用温补。”《儿科醒》:“小儿属热之症,脉必洪数而实,色赤作渴,烦躁饮冷,声音雄壮,二便秘结。
五行学说术语,见《类经图翼》。五行学说把一至十等十个自然数配属五行,其中一至五为五行之生数,六至十为五行之成数,如《类经图翼》谓:“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
水肿证型之一。《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腰以上肿,由于病邪在表在上,一般用发汗的方法,使潴留于上部的水以汗液的形式排出。《金匮要略》用越婢汤
见《本草蒙筌》。即小麦麸,详该条。
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见秘传推拿要诀条。
【介绍】:见王克明条。
食疗著作。2卷。明·吴禄辑。撰年不详。卷之上分列谷部、果部、菜部,兽部,卷之下列有禽部、虫鱼以及水部,共计七部。除此,还有“附录”部分,专述饮食之宜忌,如五脏所补、五脏所伤、五脏所禁、五脏所宜、五谷以
《金匮要略》方。栝蒌实一枚,薤白三两,半夏半斤,白酒一斗。水煎,分四次服,日三次。治胸痹,不得卧,心痛彻背者。
指胆。胆有决断的功能,对于防御和消除某些精神刺激(如惊恐)的不良影响,维持和控制气血的正常运行,确保脏器相互间的协调关系,有重要作用,故比喻为中正之官。《素问·灵兰秘典论》:“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