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饮食辩录》。6卷(其中卷1及卷6又各分上下)。清·章穆撰。刊于1823年。分总类(包括水、火、油、代茶)、谷类(包括饭、粥、酒等)、菜类、果类、鸟兽类、鱼虫类等六大类,653种。每种均以《本草纲
出《证治准绳·幼科》。即疳泻。详该条。
见《青海药材》。为白茅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青岛中草药手册》。为石花之别名,详该条。
元代医官职称。隶属于医学提举司,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官阶正八品。
病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丁同“疔”,火丁为十三丁之一,状如汤火烧灼,疮头黑靥,四边有皰浆,又如赤粟米,治见疔疮条。
病证名。①泛指外感病中所出现的咳嗽。《伤寒明理论》卷二:“伤寒咳者,何以明之?咳者謦咳之咳,俗谓之嗽者是也。……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寒气,寒气以从其合也。其寒饮食入胃,从肺脉上至于肺,肺寒则外内合
见《湖南野生植物》。为蕨根之别名,详该条。
痧证之一。指患痧面有口吐血沫者。《痧症全书》卷中:“血沫痧,胀闷废食,两胁疼甚,口出淡血沫,如西瓜瓤,用熏陆香为君,佐以寄奴、茜草之类,治之即愈。”
见《补缺肘后方》。为牡蛎之处方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