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四肢的肩、肘、腕、股、膝、踝等关节伸屈不利。出《素问·至真要大论》。多由风、寒、湿邪侵袭经络,气血痹阻所致。本证可见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证。
即胃气不和。《素问·厥论》:“胃不和则精气竭”。及《素问·逆调论》引《下经》:“胃不和则卧不安。”参见胃气不和条。
火为阳,故名。①指心火。详该条。②指阳热亢盛,通常多见于温病。详气分病条。
二十四节气之一。《通纬·孝经援神契》:“小满后十五日,斗指丙,为芒种,五月节。言有芒之谷可播种也。”我国中部地区将入多雨的黄梅时节。
【介绍】:见庄履严条。
正骨器械。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又名竹箍。用于髌骨骨折及错位的固定。用竹或铁丝编制,或用橡皮制成。形状为较髌骨稍大的圆圈,并带四个“小足”,用纱布缠裹。用时将圈套于整复后髌骨的周围,缚于腘部垫的木板
【介绍】:见王之政条。
清法之一。用滋阴养液的药物治疗阴虚发热的方法。例如:心阴不足,心火亢盛,表现为心烦不得眠,午后发热,口干舌燥,舌红少苔,脉细数等症,用黄连阿胶汤;肺热阴虚,表现为干咳少痰,或咳嗽带血,午后发热,颧红,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蕨之别名,详该条。
见《岭南草药志》。为葫芦茶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