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提举司副提举
元代医官职称。医学提举司主管官员之一,始设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官阶从六品。
元代医官职称。医学提举司主管官员之一,始设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官阶从六品。
出元·朱震亨《幼科全书》。即痘疮。详该条。
见《医宗金鉴》卷六十一。即砭镰法。见该条。
指进针时,针体和穴位皮肤间的角度而言。一般分为直刺、斜刺和横刺三种。采用何种角度主要与穴位的所在部位和治疗要求有关。有时同一穴位亦可采用不同角度进行针刺。
证名。凡滞而不得发越之证,总称郁证。简称郁。见《赤水玄珠·郁证门》。《素问·六元正纪大论》载有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属五气之郁,后世合称五郁。《丹溪心法》将郁证分为气郁、血郁,湿郁、热郁、痰郁
【介绍】:见刘纯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鸦胆子之别名,详该条。
雍容自得。《灵枢·通天》:“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救苦丹第二方,见救苦丹条。
头顶部的中央部位。
病证名。见《医学衷中参西录·医方》。指眼生翳膜积厚如螺者,参见翳膜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