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易通解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六卷。刻者不著姓名。卷首有“得将斋法帖”卷次等,卷尾有“皇庆二年”(1314)摹勒等字样,均为篆书。“皇庆”是元代仁宗的年号,而丛帖盛刻于宋代,元代极少;况该帖所选书迹皆明代各帖中所有,而明帖中常见误
不分卷,清黄德润等修,姜士谔纂。姜士谔,邑人。清光绪末,管学大臣张堃秋颁示例目,咨行各省,檄下府、厅、州、县,编辑乡土志,将备为学校历史、地理教材,兹编即应令编纂送达学部者。《郫县乡土志》光绪三十四年
一卷。明丁元荐(1563-1628)撰。丁元荐,初学于许孚远,性慷慨而负气节,官尚宝司少卿。著有《西山日记》二卷。这部书收录从洪武年迄万历年间朝野事迹。内容以英断、相业、延揽、才略、深心、名将、循良、
八卷。明赵本学、俞大猷撰。是书分二部分,前七卷《韬钤内外篇》为赵著;《韬钤续编》一卷为俞著。赵氏是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军事家。倭寇搔扰晋江,其时他已年逾七十,但仍然亲赴各乡指导乡兵训练,“晨入暮归,日
六卷。明方于鲁撰。方于鲁,初名大激,后以字行,改字建元,歙县(今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方氏初学为诗,与汪道昆联姻后,被汪氏招入丰干社,待遇优厚。后学得程君房墨法,改而制墨。为与程氏争名,互相倾轧,
一册。清张大纯纂。大纯字文一,号松斋,长洲县人。辑有《三吴采风类记》。此书未分卷,亦无目录。其记载次序为苏州府治、吴县、长洲、昆山、常熟、吴江、嘉定、太仓州、崇明,其记载内容为府、州、县治之建置沿革、
六卷,卷首一卷,卷末一卷。清郝明龙辑。明龙,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景春字和满,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攻打房县,
五十九卷。通鉴纲目前编,十八卷。通鉴纲目续编,二十七卷。康熙帝敕同儒臣共翻。汉字本有朱子撰《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元金履祥作《前编》十八卷;又作外纪一卷,举要三卷;明商辂作《续编》二十七卷。陈仁锡集三书
四卷。旧本题嚣嚣子编。从书中所引观之,系南宋人。本书作《诗辨证》二卷、《文辨正》二卷,皆摘抄前人诗话、语录而成;词皆习见。只有《李希声诗话》、《薄氏漫斋录》、《世韵语》三书世所少见。本书有收入《四库全
七卷。南宋张栻撰。张栻详《癸巳论语解》条。该书成于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癸巳,故名。该书以二程理学为旨归,分章串解《孟子》义理。指出天、理、心异取而同体,“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立于性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