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四库百科>罗江县志

罗江县志

①十四卷首一卷,清沈潜、阚昌言纂修。沈潜,秀水人,曾任罗江县知县。阚昌言,曾任罗江县知县。按罗江,汉置县地。晋置万安县于梓潼水尾,属梓潼郡。后移县治其地,宋齐因之。西魏置万安郡,隋初开初郡废,县属金山郡。唐属绵州,天宝元年,改为罗江县,宋元因之。明属成都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德阳县。雍正七年(1729)复设县,隶绵州。罗江县有志始自兹编。志稿创于沈潜,而成于阚昌言。《罗江县志》乾隆十年(1745)刻本,共十四卷首一卷。分为:卷一,星野。卷二,疆域。卷三,公署、古迹。卷四,水利。卷五,贡赋。卷六,学校。卷七,习俗。卷八,礼仪。卷九,秩官。卷十,名宦。卷十一至卷十四,艺文。此志记述资料翔实,惟古迹后附祈雨灵文碑,盖奉巡抚令录自《春秋繁露》者,水利后附张文麓《农书》及沈潜《蚕桑说》,学校后又附沈潜《学规隅拟》,各累十余页,几占全书三分之一。虽大多切于政教,然不别自为编,或附诸卷末,咸骈立其间,与撰述体裁终嫌未协。② 十卷,清李调元纂修。李调元,字羹堂,号雨村,邑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至直隶通水道。其生平宦绩所至,辄访问山水风土人物,其有为古人所未志者,即笔录之。罢官后家居二十余年,益以著书自娱。其所著书凡四十八种,斯篇即其一。是篇原名《梓里旧闻》,因当时裁县改州,故不言县志。旋复设县,则仍曰《罗江县志》。书成时,李调元已七十余岁。《罗江县志》嘉庆十七年(1812)刻本,此志广徵博引,其史实皆详细注明出处。所载金石文俱照式绘图于旁,十分明晰。艺文不另立一门,而附见于名胜古迹之后,便于查阅。李调元以个人之力,积三年之功,而成此书,文笔流畅,质量上乘,实属难得。尚有嘉庆十四年(1809)李鼎元重校《函海》本、光绪八年(1882)广汉钟氏乐道斋刻《函海》本、《李雨村所著书》本和民国26年(1937)商务印书馆铅印《丛书集成初编》本刊行于世。③ 三十六卷,清李桂林修,邓林纂。李桂林,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闽候县)人,进士,曾任罗江县知县。邓林,福建闽县人,举人。李桂林任县令后,适值通志馆开,檄徵邑乘,李令因据前志重修而成此篇。《罗江县志》嘉庆二十年(1815)刻本,全书三十六卷。卷首为序、凡例、纂修姓氏、目录、诸图。正文分为:卷一,星野、图考。卷二,建置、沿革。卷三,疆域。卷四,形势。卷五,山川。卷六,户口(附风俗)。卷七,田赋。卷八,水利。卷九,城池。卷十,关隘。卷十一,津梁。卷十二,古迹。卷十三,公署。卷十四,学校(附书院)。卷十五,祀典。卷十六,祠庙。卷十七,兵制。卷十八,驿传(附铺递)。卷十九,寺观。卷二十,盐茶税课。卷二十一,蠲政。卷二十二,职官(附政绩)。卷二十三,选举(附封荫)。卷二十四,人物。卷二十五,列女。卷二十六,流寓。卷二十七,仙释。卷二十八,方技。卷二十九,陵墓。卷三十,典籍。卷三十一,金石。卷三十二,坊表。卷三十三,详异。卷三十四,杂识。卷三十五,外纪。卷三十六无题。此志所列条目,系照省会颁发纂修格式开载,间有因字数无多不必另立一门者,即各以类相附,如风俗附于户口,政绩附于职官,铺递附于驿传,以省卷帙之繁。其徵引悉本《二十二史》、《元丰九域志》、《太平寰宇记》、《方舆纪要》、《水经注》、《名胜志》以及省志等。其论断如黑水辨、雒城考系采李雨村嘉庆志。每条均标记原书之名,以便检阅。艺文内如祠庙、寺观、道路、桥梁序文碑记甚多,略嫌琐细。然存之可识兴建之所由来,亦不为病。尚有同治四年(1865)刻本流行于世。

猜你喜欢

  • 南都应试记

    一卷。明吴应箕(1594-1645)撰。吴应箕,字风元,更字次尾,安徽贵池县人,明末学者。崇祯十五年(1642年)副榜举人,早年入复社,后为复社重要骨干和领袖。能古文诗词,有匡济之才,负一时盛名,公卿

  • 都门竹枝词、草珠一串、都门打油歌等十三种

    十三卷。不著编者姓氏。此编合《都门竹枝词》《草珠一串》、《都门杂咏》、《新增》及《续增都门杂咏》、《芝兰室都门新竹枝词初集》、《都门虫语》、《都门赘语》、《都门打油歌》、《都门纪变三十首绝句》、《京华

  • 法家裒集

    明无名氏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明苏祐题辞,称从史陈永以是集见,曰司台司籍潘智手录,因命补缀,付之梓。”潘智为何许人,不得而知。书中设为问答、剖析、异同等部分,主要讲述法律及实际执法等问题。《法

  • 李见罗书

    二十卷。明李复阳(生卒年及事迹不详)编。皆为其师李材讲学之书。李材(生卒年不详)字孟诚,别号见罗,丰城(今属江西)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云南按察使、右佥都御使等职。抚巡郧

  • 十六国春秋

    一百卷。旧本题为魏崔鸿撰。实际上是明嘉兴屠乔孙、项琳之伪本也。魏崔鸿作《十六国春秋》一百零二卷,见于《魏书·本传》,今考证刘知几《史通·探赜篇》曰:“鸿书之纪纲,都以晋为主。其文皆与古书有所联缀,并考

  • 礼记通读

    一卷。清杨履晋(生卒年不详)撰。善佺校。履晋,字康侯,山西忻州(今山西省忻州市)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由刑部郎中,外任湖南宝庆府知府。善佺,号芝樵,姓必禄氏,镶白旗满洲举人,任法部右参议。《礼

  • 松窗小杂

    见《松窗杂录》。

  • 刑法叙略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 实事求是斋经义

    二卷。清朱大韶撰。大韶字仲钧,江苏娄县(今昆山县)人,嘉庆二十四年顺天举人,选授怀远教谕,主讲怀远真儒书院。此书辨虞庠非小学,颇有参考价值。这个问题本是段玉裁与顾广圻反复争论的问题。孙志祖《读书脞录续

  • 分撰两戴礼记章句凡例

    不分卷。清廖平(1852-1932)撰。廖平,字季平,号六泽,四川井研(今四川省井研县)人。光绪注,光绪无乙丑年,必有误。进士。以知县起用,自请改教,遂选授绥定府教授,任教尊经书院,四川国学院。廖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