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稿
一卷。清胡文学撰。胡文学,字卜言,一字道南,鄞县(今属浙江省)人。顺治进士,由真定府推官提拔为监察御史,巡视两淮盐政,建安定书院,官至太仆寺少卿,有《适可轩文集》。《疏稿》共十六篇,为作者任御史时的题奏之稿,起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至康熙允年巡视两淮盐政止。
一卷。清胡文学撰。胡文学,字卜言,一字道南,鄞县(今属浙江省)人。顺治进士,由真定府推官提拔为监察御史,巡视两淮盐政,建安定书院,官至太仆寺少卿,有《适可轩文集》。《疏稿》共十六篇,为作者任御史时的题奏之稿,起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至康熙允年巡视两淮盐政止。
一卷。清罗聘(1733-1799)撰。罗聘,字遁夫,号两峰,又号花之寺僧,安徽歙县入。长期寓居江都(今江苏扬州),清代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之一。自题其居室为“宋草诗林”。罗聘为金农弟子,工诗、画,好
三卷。卷首一行题曰:西湖赫主人吴培鼎九牧父捣。不知何许人。其书所载皆为抄自《唐类函》。似为明书贾所为。
见《两粤梦游记》。
八卷。明万表(1498-1556)撰。万表,字鹿园,陕西定远人。著有《海冠议》。其生平亦见该书。该集共八卷,诗二卷,文六卷,末附录赠答、诗启及行状墓志。是其子达甫所编,其孙邦孚所刻。达甫有《皆非集》,
不分卷。清于鳌图(1750-1811)自述,其子于定保续编。鳌图字伯麟,号沧来,汉军镶红旗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曾任江苏震泽、昭文、长洲等县知县,太仓知州,徐州知府,官至江苏按察使,此谱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十二卷。旧本题昆山顾炎武(1613-1682)撰。顾炎武字宁人,号亭林。自署江南昆山人。著述宏富。此书门类完全场屋策目,每日一篇。附以诸家杂说。似为应科举者抄录类书而成,或托顾炎武之名。
二卷。清徐熊飞(1762-1835)撰。徐熊飞字子宣,一字渭扬,号雪庐,武康(今浙江德清)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徐熊飞家贫,不能自保。阮元聘其为“诂经精舍”讲席。中年时,徐熊飞与杨芳灿、王豫、
四卷。清俞樾(1821-1906)撰。此为樾《诸子平议》第十三种。樾校《淮南子》,有些地方为臆测之注,未可尽信。但他征引《左传》、《管子》、《庄子》、《列子》、《文子》、《吕氏春秋》,及本书展转订正,
九卷。清焦袁熹撰。焦袁熹详《春秋阙如编》条。据其子焦以敬、焦以恕所作凡例,知此书为袁熹手定者十之六,以敬、以恕掇拾残稿、整理或编定者十之四。因而该书与袁熹所作《经说》偶有重复,但较《经说》多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