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八卷。相传战国时列御寇(生卒年不详)撰。列御寇,亦作列圄寇、列圉寇,后人尊称为列子、或称为子列子。列子学于壶丘子林,与伯昏瞀人有半师半友之交。又据本书《黄帝篇》称“列子师老商氏,友伯高子。”《庄子·列
二十卷。清林直(1826-?)撰。林直字子隅,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林直以诸生参与戎幕,出佐大府,后林直擢升监司,曾率孤军与太平军作战,因镇压农民起义有功,后官至知府。同治二年出游广东。同治十二年以后
见《白孔六帖》。
十卷。明祁彪佳(1602-1645)撰。祁彪佳,字宏吉,号世培,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明代戏曲理论家和戏曲作家。天启年间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唐王谥忠敏,清谥忠惠。彪佳善诗文,工画山水、竹石、花卉。著
十卷。清冯瑜选刻梁同书所藏尺牍。冯瑜字鸣和,所刻《摹义堂法帖》与《瓯香馆帖》已著录。此刻收明人尺牍四卷,计三十五家,清代六卷,六十二家。此帖于嘉庆二十年(1815)刻成。梁同书作题语,大意是,他所藏明
不分卷。清王梦松修,傅骏声等纂。光绪末年,西洋学术、文化输入中国,各地改设学堂,并命各地守官编纂乡土志,作为历史课本的参考。王梦松而与邑中绅士商讨,征邑中俊秀,分任纂修、校勘、采访诸事,历数月而志成。
清珠克登纂。珠克登字华亭。十三岁时,随父亲前往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任,道光二十一年(1841),珠克登任肃州镇。珠克登久寓边陲,较为了解那里的情况。此书多道光间抄本。全书不分卷,首记各地官制及兵丁之数,
四卷。清汤大奎(生卒年不详)撰。汤大奎号纬堂,字曾辂,江苏武进人。幼读书笃志于古,少负隽才,工音韵,居里中即有诗名。家贫。未达时即远游瓯越吴楚,所至辄遍探山川名胜,登临慷慨,发为歌吟,记游之作颇丰,其
一卷。北宋司马光(详见《资治通鉴》)撰。该书为司马光修《通鉴》时所定凡例。孝宗乾道二年(1166),光遗稿已散乱,仅存的一部分,脱略亦十分严重,于是光曾孙司马伋将其掇取分类,为三十六例,付之于梓。原文
二卷(光绪九年陈州刻本)。清桂馥(1736-1805)撰。馥字冬卉,号未谷,山东曲阜人,乾隆五十五年进士。此书根据顾炎武《石经考》、《金石文字记》、朱彝尊《经义考》诸书以及当时诸儒之说,而加以论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