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卷。明刘节(约1520前后在世)撰。刘节,字介夫,号梅国,大庾(今江西大余县)人。生卒年不详。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历任浙江布政使,颇有治声。累官至刑部侍郎。著有《梅国集》、《广文选》、《
不分卷。明顾道洪编。顾道洪字嗣图,无锡(今属江苏)人,生卒及仕履均不详。该书主要记唐代诗人孟浩然之事。书编于明万历年间(1573-1619),因孟浩然乃襄阳人,故名为《襄阳外编》。书中首列孟浩然像,并
清魏方泰(生卒年不详)撰。魏方泰字日乾,号鲁峰。江西广昌人。康熙四十二年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翰林院学士。此书原本不分卷数,也没有目录。其内容为取古人事迹有年代可纪者,各以其年编之。每一岁,为一篇。其
四卷。清薛起凤(约1777前后在世)撰。薛起凤字家三,号香闻居士。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乾隆二十七年(1762)举人。居常好为诗,吴德旋《初月楼闻录》,述其与彭绍升论诗之言曰:“诗,志之所之也,未有
四集,五十四种,四百七十六卷。民国蒋国榜编。蒋国榜字苏盦,江苏上元人。生卒年不详。丛书最初是江宁翁长森,辑其乡贤遗著世所罕传者,从六朝到当世,约数十种,欲刊刻,后因病逝未刊成,传其书于蒋国榜,蒋氏择五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八卷。宋洪迈编撰。洪迈(1123-1202年)字景庐,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绍兴乙丑(1145年)中博学鸿词科,官至端明殿学士,著有《南朝史精语》、《经子法语》、《容斋随笔》、《夷坚志》等书。《史记法
十卷。清金和(1818-1885)撰。金和,字弓叔,号亚瓠。上元(今江苏南京)人。少有文名,以才情见长,不拘泥于八股程式,故终身不得仕进,性嗜酒,好声色,常狎妓,为人处世不加检束,“近于狂”,人称“振
四种,十四卷。清李超琼撰。李超琼字惕夫,合江(今属四川省)人,生卒年不详。幼年读书成都,二十九岁从军辽左,随陈海珊观察,行巡辽阳、海城,入凤凰城。在辽八年,辅佐陈海珊办理边务。后官江苏等县知县。四种为
十二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生平见“越语肯綮录”。是书为排斥顾炎武《音学五书》而作。创为五部、三声、两界、两合之说。五部是:东冬江阳庚青蒸为一部、支微齐佳灰为一部、鱼虞歌麻萧肴豪尤为一部、真文元寒删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