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诏制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二卷。清范锴(生卒年未详)撰。范锴著有《华笑廎杂笔》。此为所撰之词。首卷一百十五阕,附施国祁一阕。末卷八十七阕,附严字淦一阕。共二百零四阕。令曲慢词,雅正深隽。其运意布局,皆有法度,尤得南宋词眼之法。
十卷。清吴庆坻撰。吴庆坻(约1839-1899),钱塘人,生平不详。该志出自《光绪杭州府志》,光绪五年(1819)知府龚嘉俊主持修撰,吴庆坻编纂,历十二年成稿,未曾刊刻,即告流失散佚。后杨复从杭州抱经
十卷。清王先谦(1842-1917)编辑。王先谦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后历任翰林院监修、国子监祭酒、江苏学正,光绪十七年(1891)至光绪二十八年(1
二卷。明薛瑄(见《读书录》)撰。据瑄《年谱》,宣德元年(1426)四月,瑄服阙至京,上章愿就教职,宣宗特擢为御史,寻差监沅州银场。此书第二条称“吾居察院”,第四条称“余始自京师来湖南”,可见作于奉使沅
一卷。清龚家尚(生卒年未详)撰。家尚号跛叟,浙江仁和(今杭县)人,官至礼部尚书,龚守正之孙。该书为续守正《家乘述闻》而作,所述多其祖与父遗事。现有石印本。
三卷。清吴汝纶(详见《尚书故》)撰。古来研究《老子》的学者,或训诂释字,或注经解词,各有侧重;各家注本或依河上公本,或依王弼注本,或依其它注本,所依版本各不相同。吴汝纶撰《老子点勘》,大体依河上公注本
二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孙诒让字仲容,号籀庼,瑞安(今浙江省)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官刑部主事,引疾归。后穷经著书四十年,光绪间吏部尚书张百熙,两湖总督张之洞推荐均不出。晚年在
十五卷。金韩道昭撰。韩道昭字伯晖,真定(今河北正定县)人。韩孝彦子。孝彦曾撰《四声篇海》。《五音集韵》成于金泰和八年(1208年),一说成于韩道升写序的那一年,即金崇庆元年(1212年)。是书所收之字
二卷。南唐刘崇远撰。生卒年不详。刘崇远本河南人,唐末避黄巢起义,徙居江南。仕南唐为文林郎、大理司直。自号金华子,因以名书。此书《郡斋读书志》题《金华子》,又题《刘氏杂编》,《直斋书录解题》题《金华子新
一卷。作者不详。根据书中记载,作者自称老圃。在唐太宗一条,独称臣、称为皇祖,可知其为唐人。又该书引韩愈诗二章,云“后来岂复有如斯人”,则知为中唐以后时人。在《灌畦暇语·自序》里,作者自称“早年血气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