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志略
二卷。民国程廷恒纂修。程廷恒,详见民国《呼伦贝尔志略》。《宽甸县志略》民国四年(1915)九月奉天文和兴石印本。全书二卷,分二十二目,为:建置略,兵制略,古迹略,人物略,风俗略、经纬方里表、疆域表、山川表、政绩表、司法表、宗教表、学校会社表、岁入岁出表、自治表、户口村屯表、巡警表、预警表、矿产表、邮递表、祠庙表、物产表。此志略古详今,其体例标新,文简意赅。
二卷。民国程廷恒纂修。程廷恒,详见民国《呼伦贝尔志略》。《宽甸县志略》民国四年(1915)九月奉天文和兴石印本。全书二卷,分二十二目,为:建置略,兵制略,古迹略,人物略,风俗略、经纬方里表、疆域表、山川表、政绩表、司法表、宗教表、学校会社表、岁入岁出表、自治表、户口村屯表、巡警表、预警表、矿产表、邮递表、祠庙表、物产表。此志略古详今,其体例标新,文简意赅。
一卷。清张琴编。张琴云南安宁人,道光三年(1823年)进士,历任编修、给事中、江苏督粮道等官。书中所述系其父张浩存事迹。浩存字养亭,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武举,官至福建漳州镇总兵。此书版本未详。
五卷。清江永(详见《周礼疑义举要》)撰。此书又名《读书随笔》。原取《易》、《书》、《诗》、《春秋》、《仪礼》、《礼记》、《中庸》、《论语》、《孟子》连同《周礼》共十经随笔诠释,未附杂说,共为十二卷,其
无卷数。明方凤撰。方凤字时鸣,号改亭,昆山(今江苏昆山县)人。正德进士,历任御史。武宗南巡时疏论七事。世宗即位后数争大乱,以灾异来指切弊政,从而被调为广东提学佥事,谢病归卒。《方改亭奏草》载奏议一十八
三十卷。清林伯桐撰。伯桐字桐君,一字月亭,广东番禺(今广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庆六年(1801)举人,拣选知县,改就教职,选授德庆州学正。该书虽名《毛诗通考》,实则考郑笺异义。传笺不同,大抵申毛义,
五卷。清代王复礼撰。王复礼见《家礼辨定》条。此书编撰宗旨是维护王守仁学说,调停朱、陆二派之争。全书分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卷为《朱子晚年定论》,第二卷为《陆子定论》、第三卷为《王子定论》,第四卷摘录诸家
十四卷。清释智朴撰。智朴,号拙庵,江苏徐州人。少曾过江参百愚斯大师于青浦之青龙隆福寺,受记别。实洞宗第三十世。爱盘山丘涧,因居其地,筑青沟禅院,并撰此书。《盘山志》清刻本,为十卷,补遗四卷。兹篇谓盘山
卷。宋赵与虤撰。赵与虤,字威伯,为宋太祖10世孙,但居里及生卒年均不详,生平事迹亦无从可考。著有《娱书堂诗话》,据《也是园书目》、《述古堂书目》等著录,曾有四卷足本,但已亡佚。是书成书于南宋中期。书中
十一卷。清孔广林(见《六艺论》辑。按此书即《郑志》,为《北海经学七录》第七种,后编入《通德遗书所见录》,为第十七种。《所见录》有嘉庆十八年(1813)孔氏后记,云:“岁在甲午(乾隆三十九年)辑《易注》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敦煌写本残卷。浙江上虞罗振玉影印本,为唐入写经之一。此残卷为魏王弼《周易》注的第三、第四卷中的内容。据考证,第三卷乃唐高祖时写本,第四卷亦为初唐人所抄写,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