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一百九十卷。清罗汝怀(生卒年不详)编。罗汝怀,字中翰,湖南湘潭人。此编所录之文,自元明迄清近六百年,作者八百余人,文四千余篇。其中精于理者十之六,善言情者十之四,而骈体亦颇有甄采,不言法而法未始或紊,
一卷。清孔尚任(1648-1718)撰。孔尚任,字聘之,又字季重,号东塘,别号岸塘,自署云亭山人,曲阜(今属山东)人。孔子第六十四代孙。康熙六年(1667)考取秀才,以纳捐为国子监生。官至户部员外郎。
一卷。陈代三藏法师真谛(499-569)译。真谛,梵文音译为“波罗末陀”,亦名“拘罗那陀”,又译为“拘那罗陀”,意译为“亲依”。为南朝梁、陈时代僧人,中国佛教四大译经家之一。印度优禅尼国人,后到扶南(
一卷。辑佚书,梁褚仲都(见《褚氏易注》条)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隋书·经籍志》和《唐书·经籍志》均载,褚仲都《周易讲疏》凡十六卷,早亡佚。马国翰据孔颖达《周易正义》所引十五条,辑
二十四卷 宋何溪汶撰。何溪汶字号、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是书凡二十四卷。成书于南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是诗歌评论和诗歌作品合集。卷一为“讲论”与“品题”二目;卷二至卷十为按时代选录的汉至宋的诗歌四
四卷。清常增撰。常增,江苏泰州(今江苏泰州)人。所著有《仪礼琐辨》、《四书纬》。是书首有自序,言“郑夹漈注《尔雅》,谓名物为经,义理为纬;名物应释,义理不应释。”而其于夹祭所谓纬则视之为经,于夹祭所谓
一卷。旧本题朱晞颜撰。前有自序,署其字曰世名。序称至元二十八年(1291)泛海至燕京,舟中成七言绝句三十余首。其中有诗云:“早知鲸背推敲险,悔不来时只跨牛。”因《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云:与作《瓢泉吟
二百卷。明俞安期(生卒年不详)撰。俞安期字羡长,初名策,字公临,吴江(今江苏苏州)人。魁颜长身,才气蜂涌,但竟以布衣终。著有《翏翏集》四十卷。《诗隽类函》、《类苑琼英》、《启隽类函》。唐朝所著类书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