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三卷。谢枋得(1226-1289)撰。谢枋得字君直,号叠山。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宋代文学家。宝祐四年(1256)与文天祥同科中进士,随后组织民兵抗元。宝祐五年任考官,因得罪贾似道而遭黜斥。后授江东
二种。清洪梧编。洪梧字桐生,安徽歙县人,乾隆年间进士,曾任沂州知府。是书乃汇编其两位兄长洪朴、洪榜著作。洪朴为长兄,字素人,号伯初,拔贡生,应召试,授中书舍人,后出守顺德,视学湖北。洪榜为次兄,字汝登
四卷。《附录》一卷。清陈尔士(生卒年不详)撰。陈尔士,字炜卿,又字静友,浙江余杭人,刑部员外陈绍翔之女。工科掌印给事中嘉兴钱仪吉之妻。清代文学家。此书有道光元年(1821)刊本。书前有金孝维、王照园、
十卷。清汪绂(1692-1759)撰。汪绂原名烜,字灿人,别号双池。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汪氏自幼十分聪颖,勤奋好学。对星历、地志、乐律、兵制、医卜诸学均有研究。约五十岁后得补邑痒生。著有《药性》、
一卷。明方时化撰。方时化事详《易引》条。此书首为《中庸》总提,次载《中庸》全文,每段或总批,或旁批,以释氏解儒书。《四库全书》采用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八卷。明杨德周(约1614前后在世)编。杨德周字齐庄,鄞县(浙江)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历官古田、高唐县知县。本编摘诗家之论杜诗者为第一编,即以蔡梦弼《草堂诗话》之意,推而广之。
六卷。清徐绍桢、龚嘉相同撰。龚嘉相字亮臣,滇南人,官怀远令。以官韵无善本,乃与其幕友徐绍桢同辑是书。编次按点画多寡为序。每字注末标明韵部、注以切语。义训遵《说文》、《玉篇》、《韵会》等,井征引经史子籍
一卷。明孙传庭(1593-1643)撰。传庭字伯雅,代州镇武卫(今属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曾率军与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作战,死于柿园之役。该书主要记载他镇压农民起义军的
一卷。①清顾炎武撰。顾炎武,详见《求古录》条。此书考释石经七种。西晋裴頠所刻石经,后世无传。唐开元以后所刻石经,在考释上也无争议。唯有汉魏碑二种,后人争论不休。宋赵明诚作《金石录》、洪适作《隶释》,始
一卷。清童德(生卒年不详)撰。此书记其父童华(1818-1889)事迹。童华字惟兖,号薇研。浙江鄞县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历任太常寺卿、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等官。童氏曾多次奉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