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见《龙图公案》。
见《龙图公案》。
二卷。明游潜(约1515年前后在世)撰。游潜生平详见《博物志补》辞目。是书为明代论诗著作,其内容大多作者读诗之感受,诗论主张不多。但其主张诗应别于经、史,反对以理作诗,应属卓见。然所论诸诗,明人居其大
残存五篇。话本小说集,明洪楩编刊的话本小说总集《六十家小说》(今刊书名《清平山堂话本》)中首集。残存五篇为:《花灯轿莲女成佛记》、《曹伯明错勘赃记》、《错认尸》、《董永遇仙记》、《戒指儿记》,多是宋元
四卷。清林赞龙撰。林赞龙字云泽,侯官人。雍正四年(1726)举人。该书以发明大象为主,六十四卦各为一篇。以上下经分为二卷。而冠以纲领六篇为一卷。这六篇一是“发凡”,二是“象例”,三是“义理象数”,四是
八卷。明代朱存理撰。生平见《旌孝录》撰。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记载:“存理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忘学问,人有异书,必从访求,以必得为志。所纂集凡数百卷。既老不厌。坐贫无以自资,其书旋亦散去。又据《江南通志》
清魏秀仁(1818-1873)撰。魏秀仁字伯肫,一字子安,号眠鹤主人、眠鹤道人,又号咄咄道人、不悔道人。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自幼随父研习经史,二十八岁始中秀才,次年为举人,后屡试不第。曾入幕陕西、
二卷。清蒋超(详见《峨嵋山志》)撰。作者以自己的姓氏来命名所著之说。本书分门别类杂记作者的耳闻目见,亲身经历,并附认自己的看法,并并就某些问题发表议论。内容阐述鬼怪佛学,认为儒童菩萨合而化生儒家鼻祖孔
十二卷。分例一卷。清孔广森(1752-1786)撰。广森字众仲,另字撝约,号轩,曲阜(今属山东)人,孔丘六十八代孙。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后父母丧,以哀卒。广森曾受学
一百卷。《续集》十卷。明陆深(1477-1544)撰。陆深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上海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因忤辅臣,谪为延平同知,后晋为山西提学副使,累官至太常卿兼侍读学
八卷。清卞永誉(1645-1712)辑。卞永誉字令之,一作合之,号仙客。官刑部侍郎等。工于书画,且精鉴别,富于收藏,著有《式古堂书画史》、《式古堂书画汇考》等。该帖所收书迹上自魏、晋,下迄元、明;但其
八卷。明寇天叙(约1521年前后在世)撰。寇天叙,字子惇,山西榆次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兵部侍郎。著有《涂水集》。是集凡八卷,诗文三卷,文五卷。寇天叙为应天府丞时,值武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