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十四卷。明陈荐夫(生卒不详)撰。陈荐夫名藻,字以行,更字幼儒,闽县(今福建福州)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举人。朱彝尊《明诗综》载作邦藻,而以集中行状考之,《明诗综》误衍一邦字。是集凡十四卷,诗九
一卷。清王筠撰。参见《说文句读》。是书系校正钮树玉《说文新附考》之作。依钮氏原刻,逐叶逐行加以校正,或为之助证,或为之驳正,或为之校其字句之讹脱。《续修四库提要》云:“其于钮氏原书增补、订正、校雠,盖
二十七卷。清叶奕苞编撰。叶奕苞(1660-1730),字九来,号二泉,一号半园,崑山(今属江苏省)人。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后见摈归,筑“半茧园”居之。集秦汉以来金石刻,互相参证辨释,而编
六卷。明吕楠(见《泾野子内篇》)撰。此书为张载的著作汇编。书前有嘉靖二十年(1541)吕楠的自《序》,称张子的著作只存《西铭》、《东铭》、《正蒙》、《经学理窟》、《语录》、《文集》等,而《文集》又未完
二十卷。金李杲(详见《内外伤辨惑论》)等撰,编辑人不详。此书为丛书,共十种,包括金李杲《内外伤辨惑论》三卷,《脾胃论》三卷,《兰室秘藏》三卷,宋崔嘉彦撰、李杲校评《崔真人脉诀》一卷,元朱震亨《局方发挥
无卷数。明鹿善继(?一1642)撰。善继字伯顺,定兴(今河北定兴县)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追赠太常寺少卿,谥忠节。有《四书说约》、《无欲斋诗抄》。此书旨在宣扬王阳明心学,提倡“致良知”、“
三册,不分卷,附塔伊喀事宜三册,不分卷。清达林、龙铎同撰。是书编辑于嘉庆元年(1796年)。《乌鲁木齐事宜》共分二十类:曰疆域、山川附、曰城池、曰官制、自满营马匹、曰满营军械、曰绿营马匹、曰绿营军械、
无卷数。明章敞(1376-1437)撰。章敞,字尚文,号质庵,浙江会稽(今绍兴市)人。明永乐二年(1404)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宣德间擢礼部右侍郎,正统初累官至礼部左侍郎,曾参与修《永乐大
见《古文参同契集解》。
二十六卷。明邹迪光(约1589年前后在世,生卒不详。)撰。迪光字彦吉,江苏无锡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湖广提学副使。(请见《郁仪楼集》条)迪光以石语名斋,盖用庾信读温子升韩陵山寺碑事,亦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