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卷首一卷补志一卷。清张超等监修,曾履中、张敏行纂。张超,曾任汉州知州。曾履中,汉州人。张敏行,甘肃人,进士。《续汉州志》同治八年(1869)刻本,此志二十四卷又分为八集,盖以易卦别之。卷一至卷三
一卷。清余希芬撰。余希芬,生卒年不详,字朗仙,江苏昆山人,余梦星之四女,许配吴县沈林为继妻,未嫁而沈林先逝。此书咸丰九年(1859)夏刻,松竹斋藏版,为其姐姐余希婴汇刻入《玉山连珠集》之中。书前有其父
一卷。清高祥撰。高祥,生卒年不详,字织云,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高吉豹之女,姚炳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刊刻年代不详,大约刊于嘉庆间。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
五十三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德昌修,徐郎斋纂。德昌,满洲正白旗人,由内阁中书乾隆四十八年(1783)来任知府。徐郎斋,举人,其余情况不详。《卫辉府志》自从康熙三十四年续修后,百余年未续修。疆域扩大,统
见《博济方》。
十二卷。清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撰。此书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宗,作者对其中自己认为确有不当之处虽也略加批评,但必援引朱熹之说为言,藉以表明自己恪遵胡《传》,未敢逾越。卷首且立纲领三十三条,所录
一卷。不著撰者名氏。考书中记载诸事,可知为近代治河务之人所作。国立北平图书馆藏钞本一卷。综观全书,先考清代永定河水势之变迁,再证是河历代之名,接叙治防之法及建筑之工。细分条例,依次排列。后附河图一幅,
八卷。宋吕颐浩(?-1139)撰。吕颐浩,字元直,乐陵(今山东乐陵县)人。进士出身。累官为太府少卿、直龙图阁、河北转运副使,升侍制徽猷阁,都转运使。高宗时,知扬州,进户部尚书。建炎三年(1129),拜
一卷。清马延淑撰。马延淑,生卒不详,安徽怀宁人,州吏目马庆熙第四女,清末民国间女子。十岁开始跟从母亲学做针线事,闲暇时则随父亲读书史,聪敏过人。事亲至孝,有孝女之称。著述颇富,而在世仅二十年。其父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