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①八卷。明马协纂修。马协,字恭甫,陕西冯翊人,曾任广宗县知县。隆庆五年(1571)广宗县令吕信创修县志。万历二十四年(1596)马协任知县后,认为吕志多讹漏,遂致力于纂修新志,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
一卷。清陶鸿庆撰。陶氏此书是他读诸子札记的第七种,其中颇有可供参证的地方。如《晏子春秋》原文中“请使之示乎”句,“乎”当为“子”之误;“寡人一乐之”句,“一”当为“美”之误;“其不为穴者”句,“穴”之
二十卷。《录余》二卷。《诗集》八卷。诗余四卷。清陆求可(1617-1679)撰。陆求可,字咸,号密庵,山阳(今属江苏淮安)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授河南裕州知州,官至刑部员外郎、布政司参议。著
二十三卷。明孙绪(1474-1547)撰。孙绪字诚甫,号沙溪,故城(今属河北省)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户部主事,曾参谋军事,颇有成效。后累官至太仆寺卿,著有《沙溪集》。此集共二十三卷,包括
一卷。明代释通琇(1614-1675)等人编。通琇,明末清初禅宗僧人。俗姓杨,字玉林。江阴(今江苏省境内)人。十九岁从馨山圆修出家受具足戒,后从嗣法,传临济宗学。曾住浙江省的武康报恩寺,顺治十五年(1
二卷。清张榕端(约1691年前后在世)撰。张榕端,字子大,一字朴园,磁州(今河北广平)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授编修,视学江南,衡文精审,他所赏识提拔的都是能文之士。康熙三十九年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详见《群书拾补初编》条)卢文弨精通汉学,与戴震、段玉裁相交甚密。生平悉心校勘书籍,校辑经史子集达三十八种,汇刻为《群书拾补》,又著有《抱经堂集》、《仪礼注疏详校》、《钟山札记
十卷。宋代佚名撰。为陈骙《南宋馆阁录》的续作。继原书之后补入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至度宗咸淳五年(1269)之事。亦仿原书列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此书多与陈书
十卷。清冯瑜选刻梁同书所藏尺牍。冯瑜字鸣和,所刻《摹义堂法帖》与《瓯香馆帖》已著录。此刻收明人尺牍四卷,计三十五家,清代六卷,六十二家。此帖于嘉庆二十年(1815)刻成。梁同书作题语,大意是,他所藏明
十卷。晋嵇康(223-262)撰。嵇康,字叔夜,谯国钟(今属安徽)人。官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早孤,有奇才,超迈不群。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恬静寡欲,含垢匿瑕。博览无不精通。长好老、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