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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县志

①十四卷。清周天成修,邓廷哲、陈之遇纂。周天成,江南上元(今江苏南京市)人,举人,雍正四年(1726)知县。雍正八年(1730)清廷诏修《一统志》,令直省郡邑增修邑乘。知县周天成奉檄发凡起例,邑人邓廷哲、陈之遇等九人开局纂辑县志,自康熙二十八年(1689)至雍正八年(1730),增补四十余年史事,历四个月成书。《东莞县志》雍正八年(1730)刻本。全书十四卷,为卷首序、旧序、凡例、目录,图、沿革卷,疆域、星土、山川、风俗卷,城池、坊都、桥渡、墟市卷,户口、田赋、物产卷,盐法、屯田、水利卷,职官卷,公署、仓庾、邮传、恤赏卷,学校、选举卷,秩祀、礼仪、祠庙卷,祥异、荒政、兵防卷,古迹、丘墓、坊牌、寺观卷,人物卷,艺文卷,外志。取材于旧志,补缺芟芜,补其所未逮,事核词雅,为后人修志提供参考。② 一百零二卷首一卷。民国陈伯陶总纂。陈伯陶(1854-1930),字象华,号子砺,晚年更名永焘,广东东莞人。光绪五年(1879)解元,十八年(1890)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南房书行走,国史馆总纂,擢江宁提学使、署江宁布政使。辛亥革命后革职隐居九龙,谢绝人事,以著述终其身。曾创建方言学堂、暨南学堂。所纂志书有《宋东莞遗民录》、《元广东遗民录》、《明东莞五忠传》、《胜朝粤东遗民录》、《增补罗浮志》、《东莞县县图》、《重纂东莞县志》附《沙田志》、《罗浮指南》。民国四年(1915),县中人士提仪修志,从沙田公产拨出经费,志局迁至九龙,陈伯陶总纂,仿阮元《广东通志》及南、番诸志例,重加纂辑,历时六年,于民国十年(1921)修成。《东莞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东莞书局铅印本。此志以三种志稿为蓝本:一、邓淳纂《东莞志草》;二、何仁山纂《东莞志稿》;三、邓蓉镜纂《东莞县志稿》。该志徵引宏博、采访勤、典核详,远胜前志。其特点为参考图书及采访资料(采访费时三年)丰富,广为徵引,注明出处,有差错者,则加按语考订。优点:一、以图为重点,采用陆军测量局测绘图。二、沿革本诸史志及前代疆域图记等书,皆兼载邻县,分合始明,使阅者一目了然。三、记载清末兴学堂,废科举,设铁路,办实业等其它新政,均甚详明。四、人物传,于明代东莞人物,博考群书,证以状、志、家传,人物比旧志详细且增多,可订正史之误。其中袁崇焕传最为精核。为明代人物传,作了考证与补充。五、艺文专载书目,分经史子集,并录序语附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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