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范尔梅撰。此书亦是范氏的读书札记之一种。此书首论河洛,认为河洛四位之相合,与羲卦四象之相合,其数历历不爽,因而圣人因图书而作易;其次考订先天卦变,认为京氏之八卦分宫次序乃后天之卦变,因改定八宫
二卷。清孙廷铨(1613-1674)撰。孙廷铨初名廷铉、字枚先、道相、沚亭,益都(今山东青州)人。明崇祯进士,入清后官至秘书院大学士。著述甚丰,除本书外,尚有《颜山杂记》、《汉史亿》、《归厚录》、《琴
二十四卷。清吴敏树(1805- 1873)撰。敏树字本深,号南屏,巴陵(今湖南岳阳)人。道光壬辰(1832)举人,官浏阳县教谕,与同里方稼轩同治经学,为学官。著有《柈湖文录》、《柈湖诗录》等。作者认为
九卷,年表一卷,清夏敦仁撰。夏敦仁,字调元,武进(今江苏省武进县)人。其中《十七史论》论述的是汉代到五代时期的史事,尽管所论有些陈旧,但他在每个朝代前各系世系,将正统王朝的世系与非正统的朝代世系并列,
五十卷。不著撰人名氏。其书每页右侧,印有“钦赐商河王勉学书楼之记”十一个篆字,上下与朱丝阑齐。《四库提要》云:“考《明史》诸王表,衡王祐楎之孙载塨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袭封商河王。万历二十五年(1
一卷。清黄丕烈撰。嘉庆九年(1804)黄氏委托顾广圻作《百宋一廛赋》,自注刊行。十七年(1811)又并续得之宋本,编成此目。凡目中见著于《赋》所载者,约占一半,未有考证,以别此与《赋》载的异同,列举书
见《古今医统大全》。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
为元朝法令文书汇编《大元通制》的条格部分。《大元通制》颁行于英宗至治三年(1323),分四个部分:一、诏制,九十四条;二、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条;三、断例,七百一十七条;四、别类,五百七十七条。全书已
五十六卷。清朱轼(详见《周易传义合订》)撰。其中《名儒传》八卷,实为李清植所撰;《名臣传》三十五卷,《续编》五卷,实为张江、蓝鼎元、李钟侨所撰;《循吏传》八卷,实为张福昶所撰。朱轼只是裁定义例而已,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