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法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曹魏政权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常把国家领有的屯田农民赐给世家大族,国家免除这些农民的赋税徭役。史称“给客制”。它实行于曹魏后期,西晋以后,发展成为系统的荫客制度。
元代中央教育机构名,掌亦思替非文字(一些学者认为,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字)教育。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八月,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其生员,多充回回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
朝代名。南朝之一。公元420年刘裕建立。因皇室姓刘,亦称刘宋。刘裕在镇压孙恩、卢循起义中,发展了个人势力,并在灭亡南燕、后秦的北伐战争中,提高了个人声望,为其纂权创造了条件。(公元420年),刘裕废东
东汉少数民族起义。武陵蛮,又称五溪蛮,是槃瓠部的一支,因其所居住的今湘西、鄂西南地区在汉高祖刘邦时曾设立为武陵郡而得名。西汉末年,汉人流入蛮族地区,与蛮人错居杂处,武陵蛮势力日益壮大。建武二十三年(公
唐末农民起义。领导者为裘甫(一作仇甫)。浙东是唐王朝财赋主要来源地之一,农民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特别严重。同时,浙东又是唐朝军事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故唐末农民起义首先从这里爆发。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
女真族首领阿骨打连续打败辽军,势力大增。天庆七年(公元1117年)十二月,建号大圣皇帝,改元天辅。次年八月,遣使与辽“议和”。提出辽须册封金帝为“大金大圣大明皇帝”;辽帝须以兄事金帝;须岁输银绢二十五
太平天国著名战役之一。1858年9月(咸丰八年八月)太平军集中主力在浦口大败清军,攻破江北大营。湘军乘长江中游空虚之机,派鲍超部攻打安庆,李续宾部进犯三河,企图袭取庐州(今合肥),截断安庆后路。太平军
官署名。唐代始置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今陕西西安)间粮米转运事务。后设江淮转运使,掌东南诸道粮米、盐、铁、钱币转运事宜。后又有诸道转运使,总掌全国粮米财货转运及出纳,往往由宰相或盐铁使等官兼领,
清末洋务运动中创建的最大的机器开采煤矿。直隶滦县开平镇煤炭蕴藏丰富,质量高。1876年(光绪二年)李鸿章派轮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勘察化验后,即委其筹办开采。次年拟订官督商办章程,招商集资,购买机械,并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