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匠银
明代以银代役制度。明代工匠分住坐和轮班两种。住坐匠是从京师附近各州县征集来京,主要为皇族生产,每月服役十天。轮班匠是外地工匠,每年轮流到京师服役三个月。明代名隶官籍的民匠中,班匠约有二十三万,占工匠总数百分之八十。由于手工业工人的斗争,从成化二十一年 (公元1485年)开始,政府允许班匠以银代役。嘉靖四十一年 (公元1562年),规定班匠一律以银代役,每人每年纳银四钱五分, 称“班匠银”。但住坐匠的封建劳役剥削始终没有改变,直到清朝康熙以后,才最后废除匠籍制度。
明代以银代役制度。明代工匠分住坐和轮班两种。住坐匠是从京师附近各州县征集来京,主要为皇族生产,每月服役十天。轮班匠是外地工匠,每年轮流到京师服役三个月。明代名隶官籍的民匠中,班匠约有二十三万,占工匠总数百分之八十。由于手工业工人的斗争,从成化二十一年 (公元1485年)开始,政府允许班匠以银代役。嘉靖四十一年 (公元1562年),规定班匠一律以银代役,每人每年纳银四钱五分, 称“班匠银”。但住坐匠的封建劳役剥削始终没有改变,直到清朝康熙以后,才最后废除匠籍制度。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继续实行削藩政策。朱棣虽一度恢复周、齐、代、岷诸王的旧封,但不久又废齐王,剥夺周王、辽王、岷王的护卫,将宁王从大宁卫(今河北平泉)徙封南昌,谷王从河北宣化徙长沙,后又废为庶人。同时还
西汉末年刘歆在《太初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历法。刘歆以《易经·系辞》的数理来解释《太初历》,并作了系统的历法理论说明,改《太初历》为《三统历》, 《三统历》收载于《汉书·律历志》中,是我国纪传体史书上
周厉王实行专利,并且暴虐奢侈,国人十分不满,纷纷议论,加以谴责。大臣召穆公警告厉王说: “民不堪命矣!”周厉王为了压制舆论,召来卫国的巫者监视国人的言论,发现议论者,则加杀戮。国人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在
官名。北洋军阀政府设置于省内各重要地区,负责绥靖地方责任。镇守使由大总统委任,一般多由师长、混成旅长、旅长兼充,有些地方设有副职,称镇守副使。某些特别地区的镇守使职权编制与一般的不同,不但维持地方秩序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又称“民元约法”。1912年 (民国元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通过,11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共七章五十六条,按照西欧资产
清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在文馆基础上,仿照明制设置的文翰顾问机构。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下属有学士、主事等官。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表章;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交文书和撰
宋真宗时川峡士兵起义。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正月,益州(今四川成都)戍卒赵延顺等杀兵马钤辖符昭寿,驱逐知州牛冕,发动起义,推举农夫出身的都虞侯王均为领袖,建号大蜀,年号化顺,设官置署。攻占益州、汉
唐在西域设置的最高统治机构之一。西突厥灭亡后,分其地置昆陵都护府和濛池都护府,当时隶属于安西都护府。为便于管理西域广大地区,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分天山以北地区设北庭都护府,治所在庭州(今新疆
周穆王对西北少数族犬戎的征伐。据《国语·周语》记载,犬戎在西周初年属于周的“荒服”,常向周王室进贡方物。穆王借口犬戎进贡不及时,亲自领兵对犬戎征伐。大臣祭公谋父劝阻而不听。征伐的结果,只取得四白狼、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