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穆制
古代庙次或墓次之制。约始于西周。具体做法是,以本族始祖居中,其后子孙分列左右,左面称昭,右面称穆。周以后稷为始祖,后稷以后第一代为昭,第二代为穆,以后第三、五、七……凡奇数之代皆为昭,第四、六、八……凡偶数之代皆为穆。太王为后稷十二代孙,为穆,子太伯、仲雍、季历为昭,故《左传》称太伯、仲雍为“太王之昭”。虢仲、虢叔为王季之子,为后稷十四代孙,为穆,故称“王季之穆”。
古代庙次或墓次之制。约始于西周。具体做法是,以本族始祖居中,其后子孙分列左右,左面称昭,右面称穆。周以后稷为始祖,后稷以后第一代为昭,第二代为穆,以后第三、五、七……凡奇数之代皆为昭,第四、六、八……凡偶数之代皆为穆。太王为后稷十二代孙,为穆,子太伯、仲雍、季历为昭,故《左传》称太伯、仲雍为“太王之昭”。虢仲、虢叔为王季之子,为后稷十四代孙,为穆,故称“王季之穆”。
清末立宪派的政治团体。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大感振奋,积极活动筹建组织,准备回国参加宪政。次年由梁启超、蒋智由、徐佛苏等在日本东京发起成立政闻社
汉代哀牢人分布在今云南西部地区,经营五谷蚕桑,能织造精美丝织品和麻织物。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哀牢王贤栗(或作扈栗),向汉越雋郡太守郑鸿请求内属。光武帝刘秀封贤栗等为君长。从此,哀牢每年来京师朝
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即政府将国有土地按规定分配给农民使用的制度。据《周礼·地官·大司徒》及郑玄注记载,年年可以耕种,土质肥美的田地,每家授予一百亩;土质较次,隔一年休耕一次的田地,每家二百亩;土质
春秋初,晋献公伐骊戎(在今陕西骊山),夺得骊戎女子骊姬而归。不久,骊姬受到晋献公的宠爱,被立为夫人,生子奚齐。为了让奚齐继承君位,骊姬怂恿献公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安置在国都以外,然后又进谗言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
兴中会发动的第一次反清起义。1895年2月(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孙中山立兴中会总部于香港,并与陆皓东、杨衢云等人策划于10月26日即九月九日重阳节在广州发动起义,旗帜是青天白日旗,以“除暴安良”为口号,
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的法律。原文已亡佚。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文帝命尚书左仆射兼纳言高颎,上柱国、沛国公郑译,上柱国,清河郡公杨素等大臣制定新律。开皇三年,又命太子少保苏威、秘书监牛弘等改定之,制
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为中英《天津条约》的补充条款。根据《天津条约》的有关规定,1858年10月(咸丰八年九月)清政府派遣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到达上海,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等,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
见“马神甫事件”。
原指一定职位的文臣武将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初,惟三公可以开府。汉末,大将军、将军亦有开府者。魏晋以来,得以开府者渐多,因用开府仪同三司之名,以示区别。唐宋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第一阶,金为文散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