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问事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不恤疑狱,刑赏任性, 为百姓所疾。四、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汉武帝时,刺史考察郡国二千石,非六条所问即不省查,后来,随着刺史地位的提高。刺史考查的范围,就远远超出了六条问事的规定。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私,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不恤疑狱,刑赏任性, 为百姓所疾。四、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汉武帝时,刺史考察郡国二千石,非六条所问即不省查,后来,随着刺史地位的提高。刺史考查的范围,就远远超出了六条问事的规定。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
西汉景帝时吴楚等七个诸侯王国的叛乱。景帝为了削弱地方割据势力,采纳御史大夫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夺诸侯王的部分封地,划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削藩”引起诸侯王的强烈反对。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
中宗复位,韦氏为后。中宗昏庸懦弱,大权旁落韦后之手。她勾结武三思等, 专擅朝政,以从兄韦温等掌握大权,纵容其女安乐公主卖官鬻狱,并大造寺院道观,欲步武则天后尘,重演代唐之剧。景龙元年(公元707年)杀
战国时秦国与赵国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北)进行的战役。周赧王五十三年(公元前262年),秦武安君白起攻克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使韩上党郡(治壶关,在今山西黎城东北太行山口)与韩本土道路断绝。上党郡守冯亭
又名白莲社、白莲会,佛教净土宗的一个支派。始创于南宋,入元后传播日广。起初,其首领得出入宫廷,其信徒亦受官府保护。后来,在流传过程中,该教又吸收了明教、弥勒教的若干成分,由宣扬“弥陀出世”,进而宣扬“
明末额外增加的“辽饷”、“剿饷”、“练饷”三项赋税。自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起,明政府借口向辽东用兵,依万历六年《会计录》全国垦田七百余万顷,按亩加派“辽饷”,每亩加征银三厘五毫。第二年,又每
明代重要法典。吴王元年(公元1367年)十月,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刘基、陶安等二十人为议律官,拟定《大明律》,十二月,书成,凡为令一百四十五条,律二百八十五条,这是最早议拟的《大明
西晋时茌平农、牧民起义。永兴二年(公元305年),汲桑和石勒在茌平率农、牧民起义,进行反晋斗争。起义军攻略诸郡县,杀守令,释囚犯,队伍日益扩大。汲桑率领义军攻克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乐陵、平原等地。数
北魏初期维护地方统治的一种行政组织形式。宗主督护制是在宗族组织的基础上形成的。十六国时期,北方地区连年混战,豪门大族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势,往往率领宗族结坞自保,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甚至一宗至万家
唐末黄巢义军击败唐军的著名战役。广明元年(公元880年)四月,转战于长江下游地区的黄巢将北渡长江,进攻淮南。时唐诸道行营都统、淮南节度使高骈拥重兵屯驻扬州,与起义军对峙。高骈为阻止农民军北进,派骁将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