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大清律》

《大清律》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大清律》的主要部分,仍为“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它充分体现了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实质。对人民集会结社、聚众罢市、喧闹公堂、编写或演唱违禁词曲以及一切有碍于封建统治的言行,都严加禁止。极力维护“主仆名分”,明确规定奴婢、雇工犯罪都不能“以良人论”。佃户拖欠或抗租不 ,要受严厉惩办。清政府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统冶,还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如旗人犯罪,由特定审判机关步军统领衙门和内务府慎刑司审理,皇族犯罪则由宗人府审理。又根据社会特权地位可“减等”、“换刑”、可以不入普通监狱。对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族有“蒙古律”,维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冶。

猜你喜欢

  • 襄郢民兵

    南宋末年抗元义军。咸淳(公元1265年—1274年)时,元军围困襄樊(今属湖北)二城达五年,陆地修筑白河、鹿门、万山等营寨,水道设木栅铁索以拦截船只人等出入。二城粮援不继。京湖制置大使李庭芝督师赴援,

  • 大林牙院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掌文翰之事,代皇帝修文告,监修国史等。相当汉族王朝之翰林院。设北面都林牙为其长。其下有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右林牙等官。多拣选学识文才出众者充任。

  • 伊尹放太甲

    商汤在位年数较长,长子太丁未及即位而亡,弟外丙、仲壬相继即位。在这期间,都由商汤时的大臣伊尹继续处理国政。仲壬死后,伊尹立汤的嫡长孙太甲继位。由于太甲昏愦暴虐,不遵守商汤制定的法令,被伊尹放逐在桐宫(

  • 至正通宝

    元代铜钱名。至正十年(公元1350年)开始铸造发行,与历代铜钱并用。又印行新的中统交钞,一贯当铜钱一千文,当至元宝钞二贯。至元钞依旧通行。至正十一年,于河南、江浙、江西、湖广等行省及济南、冀宁(治今山

  • 庆历新政

    又称范仲淹改革。宋仁宗时的一次政治革新。宋建国后,地主阶级疯狂兼并农民土地,阶级矛盾不断激化。景祐(公元1034年—1038年)以后, 契丹渝盟,宋夏战争亦连年不断,官俸、岁币、军费剧增,国家财用日绌

  • 不缠足会

    清末维新派组织的移风易俗的团体。1883年(光绪九年)康有为在家乡广东南海,联合开明乡绅区谔良首创《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妇女不缠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康有为与其弟康广仁在广州再次提倡妇女不缠足

  • 中俄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天津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13日(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除

  • 首航夷州

    汉魏时期称台湾为夷州。台湾和大陆的民间联系,古已有之。到三国时期,台湾的高山族人民,时常来吴国的会稽郡(治今浙江绍兴)出售细布、斑纹布。大陆人民也常到台湾贸易。黄龙二年(公元230年)孙权派将军卫温、

  • 应天书院

    宋著名书院。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故城)。因应天府旧称睢阳,故又名睢阳书院。原为五代末年名儒戚同文隐居讲学之所,生徒常百余人,范仲淹曾就学于此。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富民曹诚就其地建学舍

  • 中俄会约

    见“旅大租地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