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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生卒】:1462—1518

【介绍】:

明浙江海盐人,字时勉。举人。弘治十二年授陕西兰州知州,以法裁抑横暴,使民得安生;缉拿奸细,使鞑靼部落不敢轻入。迁西安府同知。正德间历马湖知府、四川按察副使,先后协助总制洪钟、彭泽,镇压鄢本恕、廖麻子等起事。官至山西布政司右参政。


【生卒】:1386—1471

【介绍】:

明浙江新昌人,字以达。永乐二十年入太学。宣德中官刑部云南司主事,执法尚宽。历陕西郎中。正统中,出为贵州按察副使。参预镇压贵州苗民反抗。景泰中致仕。


【生卒】:?—约112

【介绍】:

东汉河间鄚人,字伯达。章帝建初二年举孝廉,四迁为尚书。时有人侮辱人父,而其子杀之。章帝赦其死,因以为例,定为《轻侮法》。敏屡谏驳正之。迁汝南太守,用刑平正。官至司空。


【生卒】:?-112

字伯达,河间鄚(今河北任丘)人。章帝初举孝廉,累迁为尚书。当时《轻侮法》规定:父被人侮辱,子可为父报仇免死。他上书反对,认为这样势必造成相杀不止,建议废除,被和帝采纳。安帝时官至司空。


【生卒】:?—约112

【介绍】:

东汉河间鄚人,字伯达。章帝建初二年举孝廉,四迁为尚书。时有人侮辱人父,而其子杀之。章帝赦其死,因以为例,定为《轻侮法》。敏屡谏驳正之。迁汝南太守,用刑平正。官至司空。


【生卒】:?-112

字伯达,河间鄚(今河北任丘)人。章帝初举孝廉,累迁为尚书。当时《轻侮法》规定:父被人侮辱,子可为父报仇免死。他上书反对,认为这样势必造成相杀不止,建议废除,被和帝采纳。安帝时官至司空。


【生卒】:?—约112

【介绍】:

东汉河间鄚人,字伯达。章帝建初二年举孝廉,四迁为尚书。时有人侮辱人父,而其子杀之。章帝赦其死,因以为例,定为《轻侮法》。敏屡谏驳正之。迁汝南太守,用刑平正。官至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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