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416山西丁零族人。北魏泰常元年(416),召集吏民,入白涧山(今山西阳城县西北)起事,遭到魏内都大官张蒲与冀州刺史长孙道生弹压。大部分属众受魏军招抚,他率属下百余人出走,被追斩。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见“谔勒哲炳鸿台吉”(2129页)。
约1789—1836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全名迈玛特玉素普。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长子。早年在布哈拉当阿訇。清道光八年(1828),在其弟张格尔叛乱失败后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
?—18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字振魁。大学士※琦善子。初授吏部主事,后历任郎中,兼内务府银库员外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出任湖北荆宜施道。曾参与镇压江陵白莲教起义,加按察使衔
见“呼伦厅”(1389页)。
准噶尔地区山名。位于今新疆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西北。因地饶水草,旧为准噶尔塔尔巴哈沁赛音伯勒克昂吉驻牧地。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其宰桑乌鲁木率400余户附清。据伯希和考证,赛音伯勒克为策
见“畏可”(1656页)。
春秋末白狄鲜虞人的故城。位于今河北省唐县西北40里。白狄鲜虞人自陕北、晋西迁入华北地区以后,在今唐县西北建左人、中人城。周定王十六年(前453),被赵将新稚穆子残破。一说北魏孝昌二年(526)鲜于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