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哈剌嗔”(1635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金末大臣。又作曳剌粘古。契丹族。官右宣徽提点近侍局事。天兴元年(1232),蒙古军大举攻金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哀宗求和不成,欲起用白华为右司郎中,遣其至华所问计,华力主弃汴外走,被采纳。翌年正月,攻
即“阿史德奉职”(1234页)。
清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亦作密热·洛珠嘉措。西藏门隅人,门巴族。一说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之母才旺卓玛之舅父。初在拉萨哲蚌寺研习经典,师从五世达赖,学行卓著,深得器重。在沟通门藏两族文化交流方面具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古林朵皿,华言至尊大黑神迥遮施食也。”藏语sku rim mlos,译为至尊大黑神,为密宗护法神,举行法事时施放食
见“赕”(2219页)。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壮族自称,意为“壮人”、“壮家”、“壮族”。详见“壮族”(888页)。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