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兰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00余艘来攻,奋勇力战,阵亡。赐祭,加赠三等轻车都尉,以其兄洛仪袭职。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00余艘来攻,奋勇力战,阵亡。赐祭,加赠三等轻车都尉,以其兄洛仪袭职。
渤海国宗王、大臣。唐懿宗咸通十四年(873,日本清和天皇贞观十五年),同崔宗佐、门孙宰等60人,奉大玄锡之命朝唐,贺唐平定庞勋之乱,海中遇大风,漂着日本萨摩国甑岛郡,日当局疑是新罗人伪称渤海人来窥边,
?—1709清代新疆哈密伯克。又译厄碑都拉,额贝杜拉。维吾尔族。号达尔汉伯克。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以理藩院员外郎马迪出使策妄阿拉布坦途经哈密,为罗卜藏额琳沁等杀害,从众避入哈密,派
明云南彝族土官名。武定府原为南诏三十七蛮部之一罗武部。元至元七年(1270),改武定路。明洪武十四年(1381),进克云南,女土官总管高胜上缴元所授印信、金牌,备粮千石赴金马山接应明军,归附。次年置府
土族他称。藏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族名。一译曼古特、哈喇哈尔榜。以其喜戴黑色小帽,又称为喀喇·卡尔帕克。其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马萨格特人和6—8世纪的突厥人。17世纪初年,部众大都分布于乌拉尔和恩巴河上游,附庸于哈萨克和乌兹别克汗,与准
见“阿灵泼”(1209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河名。又译斡耳罕、斡儿罕、斡儿洹、斡鲁欢。今蒙古汗国鄂尔浑河。蒙古汗国建立前,蔑儿乞部世居该地,后为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所灭。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元军大败叛王昔里吉军于此。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宣统二年(1910),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设督办1人,由联豫兼任,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职责为督办指挥、整饬全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