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沙瑚
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至济南。五年(1640),从征索伦部,俘获其部长博木博果尔等。六年,从征明,围锦州,继败洪承畴兵,以功进世职一等甲喇章京。八年卒。
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至济南。五年(1640),从征索伦部,俘获其部长博木博果尔等。六年,从征明,围锦州,继败洪承畴兵,以功进世职一等甲喇章京。八年卒。
1509—1560※叶尔羌汗国第二代汗。又译热西德。※萨亦德汗长子。1533—1560年在位。少年时被父派驻※蒙古斯坦,不久被哈萨克和吉利吉思逐回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1527—1528年征博洛尔,
?—1395明代云南越州土官。彝族。土知州龙海之子。洪武(1368—1398)中,继父为越州(治今云南曲靖市南越州镇)土知州。二十年(1387),与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发束等聚众反明,“率
见“敌烈部”(18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设置之秃都河卫均称作推屯河卫。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又称“蒙古同乡联合会”、“蒙古联合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在京蒙古王公那彦图、贡桑诺尔布、博迪苏等因应辛亥革命局势所倡立的组织。1911年12月24日成立。那彦图任会长,目的在于阻挠清
明代蒙古贵族。汉文史籍作那竹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七子。幼亡,无领地,无嗣。
撒拉语音译,意为“打哑铃”。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每当丰收或喜庆节日之时表演,以示祝贺。表演者双手持一对用石头凿成的状似哑铃的器械,表演各种惊险优美的动作,或平举过头,或下蹲、劈叉,或扔
见“耶律杨六”(1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