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河名。藏语称“朗钦藏布”,意为“象嘴河”。又作狼楚河、萨季里日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阿里地区。发源于冈底斯山南麓,玛旁雍错(即玛法木错)以东,西流出国境称萨特累季河,经印度、巴基斯坦入印度洋。河长309
即“龙城”(494页)。
见“伯颜猛可”(1092页)。
书名。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明吏部员外郎陈诚、中官李暹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归国后,以日记体裁详记自肃州出发之日(十二年正月十三日
①先秦时山戎属国。亦作冷支、离支、离枝、不令支、令疵等。东北夷所建,在今河北迁安县西。周惠王十三年(前664)为齐恒公所灭。后演变为地名。 ②地名。位于今河北迁安县西。春秋、战国称令支国。秦置县。两汉
?—927五代后唐大臣。先世为鲜卑慕容氏,后改豆卢氏(卢氏)。唐同州刺史豆卢籍之孙,舒州刺史豆卢瓒子。唐末战乱,避居中山等地。唐亡,为太原王王处直书记。天祐末,李存勖将建后唐,以出身名门,征拜行台左丞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751—815唐朝将领。先世为河曲部落稽部人,姓阿跌氏。李光颜之兄。后家居太原。少时投军旅,以沉毅果敢著称。从马燧征战,救临洛,战洹水,屡立战功,历任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充单于大都护、振武节度使,赐姓
见“麻书土司”(20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