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火臣别吉”(394页)。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正蓝旗人。字保之,号禹门。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二十五年(1820),任大理寺卿。道光五年(1825),升江西学政。七年,累官内阁学士。逾年革,杭州驻防。著述甚多,有《续同书
壮、布依族地区土官名称之一。宋、元、明、清时期流行于泗城州(军民府)境内,今红水河两岸。参见“亭”(1717页)。
州名。本唐洪门镇,治所在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宋咸平(988—1003)中为西夏入据,后升州。元废。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辽代部族名。部设节度使。该部曾于圣宗统和四年(986)出兵助朝廷抗御北宋大兵北伐,时节度使为和卢睹,多获战功。
古地名。吐谷浑族聚居地之一。又作伏罗川、慕贺川。地在今青海贵德西南巴卡尔河(一说在甘肃洮河上游之波尔波河一带)晋义熙元年(405),吐谷浑王树洛干嗣立后,因遭西秦攻击,率所部数千家奔保其地,遂以此地为
?—1649清初将领。蒙古族。和勒依忒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率200余人与德参济旺等投后金皇太极。编入正红旗,授甲喇额真。崇德元年(1636),授世职一等梅勒章京。二年,坐事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