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赞东斯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备储草过冬之用。对于改进和发展吐蕃畜牧业经济颇有影响。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备储草过冬之用。对于改进和发展吐蕃畜牧业经济颇有影响。
见“完颜文”(1143页)。
?—174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土尔扈特汗王※敦罗布喇什之次子,※渥巴锡仲兄。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乾隆七年(1742),其父执政次年,为取得俄国支持,以稳定内部局势,被迫
见“巴笃理”(411页)。
1596—1673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叶赫纳喇氏。天聪元年(1627),随皇太极征明宁远城。三年,随岳讬征明大同,攻保安州城,奋勇先登,赐号“巴图鲁”,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任参领。崇德三年(163
古地名。亦作语儿。春秋末越国之北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北至于御儿”,在今浙江嘉兴县境,一说在浙江崇德县境。
元朝大臣、文士。又译阿鲁灰。蒙古人。字叔重,号东泉。至治(1321—1323)间,累官泉州路总管。泰定帝召为翰林侍讲学士。泰定三年(1326),奉命与直学士燕赤译《世祖圣训》,以备经筵进讲。迁侍读学士
见“纳若”(1266页)。
?—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喜塔腊氏。道光时,由内阁贴写中书,充军机章京,官至署督粮道。咸丰二年(1852),授湖北巡抚。次年,以太平军沿江东下,攻兴国州田家镇,官军失利,被革职留任。太平军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见“本雅失里”(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