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基
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
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
见“穴骨只”(630页)。
金代大臣。又作移剌神独斡。契丹族。为景国公耶律怀义子。海陵王朝,累官西北路招讨都监。正隆(1156—1161)年间,从父伐宋。入世宗朝,为宣徽使。大定八年(1168)七月,奉诏以名马、宝刀、御膳赐太子
西域古族名。又作众熨。源出小月氏。族分大众熨、小众熨2部。分布于沙州(今甘肃敦煌)以西,于阗(今新疆和田)以东地区。从事游牧。语言属突厥语族。宋时,与样磨、末蛮、格哆族、预龙族、割禄等部错居,统属于高
?—1009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六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顺子。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父卒,继王位。翌年改年号广明。其后,又先后改元明应、明圣、明德(一作明统,诸书不一)、明治。至道元年(995),
河流名。即今西拉木伦河。西汉时称为“作乐水”,东汉称饶乐水,契丹居饶乐水之北,奚居其南。三国时称“弱洛水”,唐初称“潢水”,辽代称潢河。蒙古语“西喇”意为“黄”,“木伦”意为“河”即黄水。全长2500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见“莫温河卫”(1827页)。
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员。亦作吐豆登、吐头发、吐屯发、吐屯等。初见于柔然,由王族郁久闾氏担任,领有部众,官职世袭,参与军政大事,亦奉命出使他国。后为突厥所继承,地位在※俟利发之下。《太平广记》云
见“罗布桑达克”(14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