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子悦
北齐官员。字士欣。匈奴赫连氏,夏国主赫连勃勃之后。北魏永安元年(528),以军功为济州别驾。普泰元年(531),高欢起事后,劝济州刺史侯景背离尔朱氏归附欢。授林虑太守,在郡期满,改临漳令。天保(550—559)中,为阳州刺史,命以时开闭城门,便于农作。累迁郑州刺史,时新经河清年间(562—565)大水,民多逃散,亲加抚慰,户口益增,郑州民树碑颂之。入为都官尚书,加位开府。历行北豫州事,兼吏部尚书。因招物议,改授太常卿,兼侍中。
北齐官员。字士欣。匈奴赫连氏,夏国主赫连勃勃之后。北魏永安元年(528),以军功为济州别驾。普泰元年(531),高欢起事后,劝济州刺史侯景背离尔朱氏归附欢。授林虑太守,在郡期满,改临漳令。天保(550—559)中,为阳州刺史,命以时开闭城门,便于农作。累迁郑州刺史,时新经河清年间(562—565)大水,民多逃散,亲加抚慰,户口益增,郑州民树碑颂之。入为都官尚书,加位开府。历行北豫州事,兼吏部尚书。因招物议,改授太常卿,兼侍中。
书名。全称《隆多喇嘛阿旺洛桑全集》。阿旺洛桑(1719—1795)撰。作者系格鲁派大德,因久居聂塘之隆多地方岩洞修行,遂有隆多喇嘛之称。书中尤以《噶当、格鲁派高僧简述》、《汉藏佛教人名录》、《佛教施主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
见“丹必占灿”(378页)。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见“薛撤”(2542页)。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亲自或遣使朝见中央君主(天子)和贡献方物。其事史不绝书。《后汉书·乌桓传》:“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新唐书·流鬼传》:“开元十一年,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