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里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辽水;唐时又省称小辽,小,一作少,也称贵端水;唐以后又称沈水,今浑河(《辽史》有浑河、沈水之名)。源出今吉林省哈达岭西南麓,自辽宁清原县西南流,经新宾、抚顺、沈阳、辽中、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见“东钁里”(51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实玛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十六年(1418)九月,阿都赤等来归,封为千百户等官。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左岸格林河口。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西夏外戚篡国事件。任得敬本宋朝西安州(今宁夏海原县西)通判。降夏后,以献女给仁宗李仁孝为妃,又领兵镇压部民起义之功,由西平都统军被召入朝,为尚书令、中书令、国相,进爵楚王。在朝擅权,穷兵黩武,培植私党
见“咄陆可汗”(1389页)。
见“设罢”(923页)。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