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刊王
见“赛罕王”(2468页)。
见“赛罕王”(2468页)。
见“抛石绳”(1057页)。
明末清初西藏高僧。亦称夏冲阿旺朗。藏族。噶举派达砻寺活佛。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藏藏巴汗彭错南杰败前藏吉雪藏军与喀尔喀蒙古联军,继破色拉寺和哲蚌寺,两寺僧众逃往青海,途经达砻寺,其居中调解,许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明代云南湾甸傣族首领。初受麓川宣慰使思伦法委为湾甸陶孟。永乐三年(1405),升湾甸长官司为州(治今云南昌宁县西南湾甸镇),以其为知州,赐印章、金牌。四年,明廷以湾甸道里险远,改每年朝贡为三年一贡,如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恭忠亲王※奕訢次子,钟端郡王※奕詥嗣子。同治三年(1864),封不入八分镇国公。七年(1868),袭贝勒。光绪十五年(1889),加郡王衔。二十六年(1900),革爵,归宗
1801—?清代高僧。藏族。出生于今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丹增部落。6岁被认定为惹卜察奇合日寺桑丹林静修院智观巴·洛桑喜饶转世,迎请坐床。9岁于拉卜楞寺从阿莽·贡乔坚赞法师钻研内典,兼习诸明,举凡显密义理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人。初随汗王部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乾隆十九年(1754),受土尔扈特汗王敦罗布喇什派遣,借道俄境归国,于二十一年(1756)抵北京。七月,清政府应其请求,派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