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唐置鄯州,上元(674—676)间,为吐蕃所据,号青唐城。宋改西宁州。后归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为蒙古军所取。元初为弘吉剌部昌吉(章
汉西域车师前国官名。谓降附之意。位在王、侯、将、都尉之下。主司军事。
高昌国王麹文泰年号。624—640年,凡17年。
见“兴复哈密国王记” (917页)。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的管船官,负责管理船只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船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100挑(每挑约合50斤)。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柿溪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遂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贤任上峒长官,定3年进京朝觐一次。万历二十八年(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