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苟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和鄂尔勒克第三子,※书库尔岱青弟。随父徙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顺治二年(1645),与兄伊勒登诺颜代表土尔扈特与俄国使者库德里亚佛采夫谈判,拒绝俄方提出要土尔扈特
见“玛哈图木·阿杂木”(955页)。
见“舐碱鹿”(1883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辽末投金将领。契丹族。早年仕辽。辽道宗朝,官乌古敌烈统军使。大康八年(1082),为北院大王。辽亡入金,任招讨都监。金太宗朝,天会四年(1126),从完颜宗翰伐宋,在文水(今山西文水)破宋张灏军。继入
即“冉瞻”(564页)。
参见“议榔”(614页)。
1674—1710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五女。贵人兆佳氏生。康熙三十一年(1692),下嫁喀喇沁右旗郡王噶勒藏。为迎娶公主,特于喀喇沁旗锦山修建公主宫。同年,康熙帝赴盛京(今辽宁沈阳市
见“乔白郎”(790页)。
元代蒙古宫廷宴饮或祭祀风俗。据周伯琦《扈从集·诈马行序》等载,每年六月,元朝皇帝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上都河北岸)举行“诈马宴”,除进行赛马、观奇兽等活动外,还令诸教坊事先准备乐队、戏曲、歌舞、杂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