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匝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仪时,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子若儿节入朝贡马,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后依明朝贡例入贡。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仪时,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子若儿节入朝贡马,赐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后依明朝贡例入贡。长官依例袭替。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翁戛科、音后、龙坎等一些村寨在婚礼时男家招待客人所剽的牛和猪。这些牛和猪实际是婚前女方家向男方家所要的聘礼,但一般不送到女方家,否则别人会嘲笑女方家“卖姑娘吃”。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见“潭马”(2528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陇右鲜卑之一支。亦作叠掘。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原居于漠南、河套一带,其中一部分早迁入河西湟中廉川(今青海民和县西北)一带。据《晋书·郭黁传》载,鲜卑折掘曾送马于前凉西平太守赵凝处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见“戴辣”(2574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
唐代牂柯矩州领主。武德四年(621),纳土归附朝廷,以其地置矩州(今贵州贵阳),封其为矩州刺史,世有其地。史称“矩州谢氏”。龙朔三年(663),率部民7千户内附。境内主要有布依、苗等民族之先民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