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作图布丹济默吹济加木参。藏族。为乍丫地区第六世正呼图克图。为罗布藏朗结转世。持有清廷敕封“讲习黄教诺门罕印”,坐镇乍丫寺。道光八年(1828),进藏学经,由乍丫百姓摊银供养。 十三
辽天祚帝耶律延禧年号。1121—1125年,凡5年。
壮族和岭南部分汉族传统婚俗。新娘出阁前夕,要通宵达旦地向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唱哭歌,歌词内容大意是诉说父母养育之恩以及自己如何留恋父母,不忍心离开父母、兄弟、姐妹及众乡亲们等语。唱到谁,要加几句对谁说的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
书名。清代蒲圻但湘良撰。15卷,卷首1卷。成书于光绪九年(1883),蒲圻本为16册,家刻本7册。作者曾任湖南辰永沅靖道官吏,根据文件、史料及实地勘察材料,撰成此书。内容包括奏摺、纪述、告示、部复等文
见“阿里三围”(1223页)。
意同“朝贡”(21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