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满族服饰。原为清代满族男子上衣,后流行各地。因穿在长袍、长衫之外,袖襟俱短,便于骑乘,故名。满族之初即有。清初为营兵所服,康熙时社会上层着此服,后服者日增,渐成一般便服。为短褂,长仅及脐,平袖及肘,两
召庙名。又称锡伯家庙。位于今沈阳和平区站前街。康熙四十六年(1707),由迁入盛京(今沈阳)的锡伯族人民集资兴建。原有房屋5间,并从北京虔请《大藏经》108八册。乾隆十七年(1752),由协领巴岱、佐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见“苻洪”(1341页)。
见“萧合卓”(1993页)。
或作目蓿。豆科,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产于西域。汉武帝时,李广利征服大宛,始将苜蓿移植于中国内地。时又称其为“光内草”或“连枝草”。
明朝大臣。字梦苍。白族。云南鹤庆府剑川州(今剑川县)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登进士,历官南京礼科给事中,素以刚直知名。天启(1621—1627)间,因朝政腐败,宦官魏忠贤擅权乱政,遂不顾个人安危,
①满语音译,寓“家”意(佳、家音叶)。清满洲统治者在某些旗人汉姓之后缀一“佳”字,表示某些特定的意义,以仿满洲姓氏。满洲姓氏中有以“佳”结尾的,如佟佳氏、马佳氏、瓜尔佳氏。《清宫词》有:“东朝未下通婚
也称蕃字、蕃文、蕃书。记录西夏党项族语言的文字。西夏正式立国前大臣野利仁荣奉西夏主元昊命创制。大庆元年(1036)颁行,教国人纪事。共6千余字。笔画、结构多仿汉字。形体方整,类八分书。笔画繁复,用点、
明代世袭藏族僧官。清顺治九年(1652),归诚,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一颗,无号纸,住牧四川雅州府(治今雅安县)城外宏化寺。不管地方番民,未认纳税银粮马。嘉庆(1796—1820)间,张世禄任大乘司徒时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