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官制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阿都兀赤”、“额勒赤”等。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随着怯薛制和千户制的建立,官职数量和规模也有所增扩。千户长下设百户、十户,千户之上有万户长,首创札鲁花赤(断事官)等。成吉思汗后期及其继承者窝阔台时期,除保存蒙古游牧民族特有的建置和职官外,开始接受中原王朝传统的统治方法和官制。在蒙古军南下和西征过程中,陆续扩充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如置“达鲁花赤”(镇守官),管军民,掌印玺,行总辖监治之职。加强“必阇赤”(令史、主文书)的职能,并采用中原官名称之为中书令、左丞相、右丞相等。至忽必烈建立元朝后,蒙古职官与中原地区传统职官“两制并存”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在草原以游牧为主和内地以农耕为主的两种不同社会情况下,基本上奉行以蒙制治草原牧民,以汉制治中原汉民的政策。有些职官,如“达鲁花赤”、“千户制”等也遍行于中原、西域等被征服地区。蒙古统治者根据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先后,把全国各族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在设官任职方面,极力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1368年元亡,元室北迁,史称北元,其时基本上沿袭元制。在与明廷交往中,又往往受明册封,如王、都督、千户、百户、镇抚等。后随着汗权式微,蒙古社会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成吉思汗所设置的万户、千户逐渐为兀鲁思或鄂拓克所代替。分别由汗、洪台吉、太师或宰桑等管理,一般都是世袭领主。兀鲁思和鄂拓克下又分设官员,掌握战争、防卫、行政、司法、征税等。17世纪中期至18世纪,蒙古各部陆续归附清朝,清设理藩院进行管理。为达到“众建而分其力”的目的,取消蒙古各部传统体制及领属关系,建立盟旗制度。对蒙古封建主,一律论功授以盟长,旗札萨克等职,以及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爵。札萨克下设协理台吉和分掌各项事务的管旗章京、梅伦、笔帖式等僚属,并设佐领(蒙古语为苏木章京)负责统辖兵丁,审理丁册,征收税课。佐领之下设骁骑校、领催等官,协助办理军政事务。是时,受满族官制影响较大,逐渐失去本民族官制的特色。
附:蒙古语官称
蒙古语官称 | 释义 | 资料来源 |
怯薛 火儿赤 秃鲁花 客卜帖兀勒 必阇赤 博尔赤 速古儿赤 火你赤 额勒赤 昔宝赤 八刺哈赤 扎里赤 玉典赤 兀刺赤 阿塔赤 | 禁卫军、 护卫军 佩弓矢环卫者 散班、 质子军 宿卫, 即夜间警卫 书史、 令史、 主文书 习膳 掌服御事者 司牧羊 使臣、 差官 鹰房执役者 守城门者 书写圣旨者 守门者、 户郎 驿站马夫及掌铺马事务者 管骟马者、 圉人 | 元史·兵志 元史·塔察尔传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黑鞑事略 元史·兵志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华夷译语 南村辍耕录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元史·舆服志 元朝秘史、 元史·兵志 元朝秘史、 元史·舆服志 |
猜你喜欢
喀尔喀会议通商定约
见“中俄恰克图条约”(302页)。
皮儿马黑麻
明代瓦剌官员。汉名马克顺。回回人。仕瓦剌,历任使臣,周旋于明廷、东西蒙古间。正统元年(1436),随瓦剌脱欢使臣阿都赤朝贡,被明廷封为指挥佥事,赐以冠带。次年,复至京朝贡。后屡随瓦剌使臣阿都赤等朝贡,
鲁明善
元代农学家。名铁柱。畏兀儿人。出身于书香兼重臣家庭,大司徒※迦鲁纳答思子。以父名为氏。曾任靖州路(治今湖南靖县)、安丰路(治今安徽寿县)达鲁花赤。延祐元年(1314),改安丰肃政廉访使,兼劝农事。继承
白虎祭
旧时青海、甘肃等地土族萨满教防雹法事。不定期,一般于夏历五月雹灾之前择日于山丘西北角举行。若当年庄稼遭雹灾,翌年必定举行。祭前由男青年窃取他村萨满所陈列祭祀用品,认为这样才具有法力,并在上面涂上白狗、
仲巴呼图克图
清代西藏扎什伦布寺总管。藏族。其母为拉达克王之女。六世班禅※罗桑贝丹意希之兄。为管理班禅商上事务的商卓特巴。乾隆四十五年(1780),陪班禅入京祝贺乾隆帝七十寿辰,赐“额尔德木图诺门罕”名号。班禅于北
阳晖谷
古地名。即今甘肃武威青嘴喇嘛湾。唐属凉州。是时,吐谷浑故地青海为吐蕃所据,徙居安乐、长乐两州之吐谷浑王族慕容氏,乃以距青海最近之凉州南山阳晖谷为先茔。茔仿唐帝王“以山为陵”制,墓门向南,以示望乡之意。
兰麻
见“那摩”(929页)。
贞祐宝券
金代钞币名。金末,连年对蒙古用兵,经常加印钞币,以解决财政困难。贞祐三年(1215),以原发行的“贞祐交钞”贬值过甚,每贯仅值一钱,遂改行“贞祐宝券”。并禁止行用铜钱。“宝券”行用不及1年,又因贬值太
敌拉
见“敌烈部”(1882页)。
察布察尔大渠
见“锡伯渠”(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