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见“乌拉部”(334页)。
?—8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宣。※伊伐於虑鞮单于子。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湖邪尸逐侯鞮单于死,嗣立。同年冬,遣兵千余人出猎,至涿邪山与北匈奴温禺犊王遭遇,战胜而还。因汉朝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永寿郡王※朱耶辅国之子,后唐李氏先祖。父卒,袭爵。天宝(742—756)初,回纥内附,其兼任回纥副都护。后从肃宗(756—762在位)征讨安禄山,以功被册封为特进、骁骑上将军。
唐代南诏国第十代王晟丰祐年号。一作保合。824—840年,凡17年。
明代建州女真将领。女真族。爱新觉罗氏。※觉昌安长子,清太祖※努尔哈赤伯父。居虎栏哈达。屡随父征战,以勇猛善战著称,因号巴图鲁(勇士)。受父命率宁古塔诸贝勒,于赫图阿拉地区,扫平强族硕色纳、加虎2部,尽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九数为隆重、吉祥。如成吉思汗建国时树立九游(亦作“九斿”、“九足”、“九脚”等,指旗上之飘带、穗子)白旄纛;每岁逢重九或四月九日,大会诸王于汗廷并举行祭典。祭礼时,羊鹿野豕等祭品亦采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
见“恩克巴雅尔”(1871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八级官名,位于※“上位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北史》等记有※太大兄、※大兄、※小兄为二至四级官名)。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